《舉目》的編輯向我約稿,要我寫一篇有關教會、基督徒和世俗方面的文章,我的腦子裡即浮現出兩個“三化”,一個是已故的趙天恩牧師提出的三化:“文化基督化、教會國度化、中國福音化”;另一個是今日教會的現狀:“生活休閒化、教會世俗化、偶像多元化”。
作為牧師,我時常感受到上述兩者間的張力。從這種意義上看,牧師的角色猶如舊約時代的先知,注定是悲劇性的。一方面,他蒙召是要去喚醒“心蒙脂油,耳朵發沈,眼睛昏迷”(參《賽》6:10)的百姓;另一方面,他自己也常常“是嘴唇不潔的人,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”(參《賽》6:5)。
世俗,自古就有的問題
雖然舊約以色列百姓的腳步踏出了埃及,但“世俗”對他們的拉扯卻從未停止。若聖經中的埃及象徵世界,那麼法老就代表撒但及其陰暗權勢。於是,我們在紅海邊看到世俗——出了埃及的百姓一遇難處,死都想死在埃及。“他們對摩西說:‘難道在埃及沒有墳地……我們在埃及豈沒有對你說過,不要攪擾我們,容我們服事埃及人嗎?因為服事埃及人比死在曠野還好。’”(《出》14:11-12)
在西乃山下──即摩西領受異象、百姓領受律法之處,我們看到世俗——百姓在那裡築壇,向埃及的金牛犢獻祭。聖經說他們坐下吃喝,起來玩耍,已經敗壞。
在百姓走向迦南的曠野途中,我們繼續看到世俗——他們厭棄神賜的嗎哪,紛紛說“我們記得在埃及的時候,不花錢就吃魚﹔也記得有黃瓜、西瓜、韭菜、蔥、蒜。現在我們的心血枯竭了,除這嗎哪以外,在我們眼前並沒有別的東西。”(《民》11:5-6)
最後,我們在迦南的大門口看到世俗,他們甚至要廢了摩西,打道回埃及。這次他們直接問神:“耶和華為什麼把我們領到那地,使我們倒在刀下呢?我們的妻子和孩子,必被擄掠,我們回埃及去豈不好麼?”(《民》14:3)
我們在聖經的歷史中看到,被神大能的手帶出為奴之地的百姓,卻動不動就說要回埃及、回世界;法老的陰魂不散,常常藉著“世俗”死纏著上帝的百姓,呼喚他們重回埃及、重作奴隸。即使以色列的新生代最後踏進了迦南,他們及後裔仍一路被世界牽著走。
上帝在嘆息:“猶大啊,你神的數目,與你城的數目相等;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,也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。”(《耶》11:13)
於是我們就看到了被神所召的先知,一個個在那裡扮演悲劇性的角色,以賽亞、耶利米、以西結……他們都問“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?”(參《賽》53:1)
神在舊約中,明明地吩咐祂的百姓,“不可再回那條路去”(參《申》17:16)。那條回頭路就是埃及、世界、世俗!聖經中一直強調的“分別為聖”,並非道德上的聖潔問題,而是人對神的歸屬。
可見,今天所謂的“世俗”問題是個“老問題”。只是,當年出埃及的百姓有他們要面對的世俗,今天我們有我們所要面對的世俗。
今日“三化”現象種種
生活休閑化、教會世俗化、偶像多元化,是今天基督徒令人擔憂的景況。
生活休閑化
首先來談談“生活休閒化”。作為牧師,我看到的是:每個主日敬拜,總有為數不少的信徒姍姍來遲(無論牧師提醒過多少次)。每到長週末,或每逢雨、雪天,教會的出席率就很可憐,少了二、三成的人是常事。
王一平牧師在《柴米油鹽醬醋茶》中寫道:任何需要信眾付代價、作犧牲的要求,都可能帶來“出埃及記”的後果。教會的實況是,如果要信眾付點金錢代價,OK。要付點時間代價的,勉強 OK。要付生命的代價,絕不 OK。
那什麼是生命代價呢?王牧師舉了兩個例子,一個是新加坡的某教會,會眾大多不願意讓家中信主的傭人出來參加主日崇拜。另一個例子,是某教會有5,000人,然而願意每週參加“三福”、外出敲門傳福音的,只有幾個人,原因是沒人肯犧牲電視時間。
筆者自己的教會,前兩年買了一塊地,準備建教堂。因為地點在10哩之外,就有教會同工漸漸淡出了。我上門探訪,他說得很直白,長痛不如短痛,與其到時候每週去教會嫌遠,不如趁現在還沒有蓋起來就離開。
教會世俗化
再講“教會世俗化”,前不久我去達拉斯,一位朋友告訴我,他們團契活動時,大家在一起談直銷、談股票,遠多過談上帝、談聖經。
這或許是個別現象,但小組、團契中,大家談養生、談娛樂的興趣,超過談上帝、談聖經,則是司空見慣。有人警告:北美華人教會將變成為中產階級的俱樂部。這並不是聳人聽聞的。
說起教會世俗化,我特別要提出,消費主義、市場經濟,已經進入教會生活。會眾在隨意“消費”聖經,大家都挑好讀的讀,撿好看的看。我們教會有位弟兄,內疚地稱自己是久睡不醒的基督徒,信主10年,只讀了6卷書,新約四福音外加舊約頭兩篇。
其實這種情況十分普遍,信主10年、8年沒有通讀過聖經的,在教會是絕大多數。
除了消費聖經,會眾也隨意“消費”牧師和教會。其中有一種人,專參加特會,我稱其為吃“白肥”(Buffet,自助餐)的基督徒,耳朵、嘴巴都很大,身體肥胖,卻少有屬靈的肌肉。
另一種是流浪式基督徒,哪個教會“好”,就往哪個教會跑。等他跑過幾個教會後,就再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屬於哪一教會了。
再有一種基督徒,喜歡對牧師的講道挑精撿肥,以致使牧者感到,自己在“家鄉”不受歡迎。
與消費主義、市場經濟相輔相成的,是傳道人的“自賣”行為,把講台變成了“櫃台”,把講道變成“商品”,為的是迎合會眾的口味,滿足他們“想要的”,而不是他們真正“需要的”。
偶像多元化
講到“偶像多元化”,在現今偶像多元化的時代,要拜偶像,已經不用摩西時代的石頭、木頭,也不用舉手、下拜做姿勢,人們在內心拜偶像,將內心屬於上帝的位子,放上了別的東西,頂禮膜拜。
比如兩年前,我們教會因為找不到合適的場地,把聚會的時間改到了下午。有些弟兄姐妹,就因為聚會時間與孩子的才藝課程有衝突,從此不再來教會。“孩子第一”似乎早已成為普世公認的原則,所以在不少基督徒家庭中,孩子不僅是“小皇帝”,有的乾脆就是“上帝”。
除了孩子的原因,因為“忙”而不再事奉,是另一個理由,而且也是人人聽了都會表同情的。幸虧當年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不認同這種想法,否則法老只要使他們再忙一點,讓做磚的還要負責拾草就成了。
有人把工作、家庭、事奉,比喻為壓在自己頭上的“三座大山”,也有人會心平氣和地自謙是“Part-time”的基督徒……結果就是,有空才聚會,有餘才奉獻。如此習非成是後,我們所信奉、敬拜的神,就不再是唯一和第一的了。
如何戰勝世俗的挑戰
幾年前,我們幾位大陸背景的傳道人,共同召集了一次特會,主題就是“勝過世俗的挑戰”。我們看到,教會總是在面對水和火的試煉,常常火的試煉剛過去,水的試煉──即世俗的試探、誘惑,就接踵而至。
水似乎比火來得溫柔一點,但其實水火一樣無情,都致人於死地。反倒是人遇見火,會比較警惕一點,逃離的速度會快一點。
今天再次面對這個主題,我想到有這樣幾個應對的方法:
首先要在教會生活中強調重生、強調悔改
一個人若沒有重生,裡面沒有神的靈,他與世界還是一夥的,那就根本談不上面對世俗或勝過世俗。
我說的悔改,不是改正一個錯誤,而是改變與神的關係,恢復與神的關係。悔改當然也不是道德上的小修小補,而是改變原來前行的方向和價值取向。就像聖經所說,原來撒謊的,現在就與鄰舍說實話;原來偷竊的,現在不再偷竊;原來淫亂的,現在逃避淫行……
記得3年前,我到奧斯汀植堂拓荒。剛講完第一場道,“榮耀的王要進來”,就有一位弟兄來找我,要我為他禱告、幫助他。原來他信主多年,卻一直在色情的網頁上流連,不能自拔。
神的靈在他裡面做悔改、翻轉的工作。幾年過去了,如今他已經成為我們教會的執事。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明白,一個平日沒有悔改的人,是不可能勝過世俗的試探和誘惑的。常常因悔改而轉臉向神,是我們為基督徒最突顯的生命特徵之一。
今天我們在強調上帝的揀選的同時,千萬不要再忽略我們自己的責任,就是追求聖潔。我們行事為人當與世界有別,與蒙召的恩相稱。
相信耶穌是救主還不夠,要接受祂為生命的主
基督徒如果有了新生命,他會開始對罪敏感,他會甘願遵循主耶穌的旨意。今天許多基督徒在世俗的挑戰面前軟弱和挫敗,毛病就出在信仰根基上。不少人雖說信主,但只是停留在最起始的階段,承認自己是罪人、接受耶穌為救主,卻從未向耶穌交出生命的主權。他們雖說信的是上帝,但靠的卻仍然是自己。信主前怎麼說、怎麼做,信主後仍然怎麼說、怎麼做。
一個人能否明白耶穌比世上的一切更好,是他能否勝過世俗挑戰的關鍵。亞伯拉罕和羅得,這兩位信心路上起初的同行者,最後的結局會全然不同,就是因為這個原因。
從迦南聯想到當今的北美,我似乎真的看到,不少基督徒就像羅得和他的一家,在滋潤的約旦河平原和誘人的所多瑪中迷失了。
基督徒使用世界上的東西,但不被轄制
有人認為,基督徒既然活在世界上,被世俗化是理所當然的,也是情有可原的。然而我們看到,約瑟、但以理、尼希米,他們均在外邦的世界中居高位,理應很世俗才是,但在他們身旁的人都說,他們裡面有神的靈。
我相信保羅若活在今天,他也一樣使用電腦,一樣上網絡,但他的原則不會變,就是“用世物的,要像不用世物”(參《林前》7:31),“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哪一件,我總不受它的轄制”(參《林前》6:12)。
我還很喜歡保羅的另外兩句話,對我們是非常好的提醒,我把它們讀成有趣的對聯:“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,或吃或喝都為榮耀神。”(參《羅》14:8,《林前》10:31)
與主同死,看淡世界
人活在世界要勝過世俗,除非他對世界的心是冷的、是死的,而基督信仰正為我們提供了這種可能。保羅說:“就我而論,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;就世界而論,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”(參《加》6:14)。保羅透過十字架看世界,那世界是死的;世界也看保羅在十字架上是死的。世界與魔鬼一樣,對已經死了的人不感興趣、掉頭就走。
羅得的妻子,出逃的腳步會永遠定格,是因為她的心不忍與即將逝去的世界分離。
有一首小詩叫《南柯一夢》,是我認識的一位牧師寫的。詩中的主人公,心想事成、夢想成真。他高興萬分,卻驚覺自家的住址變成了 “666瑪門大街”!
我在這首小詩面前深思。這位牧師的話是深刻的,他道出了我們的真實心態:常常因留戀世上一些美好的東西,而輕忽了天上榮耀。
結語
“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”(參《太》22:21),讓我們勿忘耶穌的忠告。
作者是美國德州奧斯汀磐石教會的牧師。